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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投訴步驟
- 投訴局接獲的每宗投訴必須經由投訴局秘書篩選,他必須同意投訴有實質內容,而且在投訴局的職權範圍之內。
- 投訴局必須轉介投訴予會員公司回覆,除非會員公司在這個階段作出賠償,或投訴局確定投訴並無理據,否則投訴局會將投訴轉介三位名譽顧問,要求他們根據投訴委員會審理投訴的規則、慣例、步驟,以及投訴局《公司章程》第82條的規定提交意見。
- 投訴局接獲名譽顧問的意見後,會將建議賠償的意見轉介涉案會員公司再作考慮。除非會員公司於這個階段作出賠償,否則投訴局必須將投訴連同名譽顧問的意見,一併轉介投訴委員會作最終裁決。
- 經開會審議或聆訊投訴後,投訴委員會可通過表決,裁定被投訴的會員公司必須作出賠償、提出建議或駁回投訴,以便圓滿解決或撤銷投訴。
投訴流程圖
(請按滑鼠瀏覽放大的投訴流程圖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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